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,深入实施“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”,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,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,奋力书写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新篇章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〈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内党办发〔2023〕26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
(一)推动“北疆文化”品牌建设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围绕文化强市目标,深入阐释北疆文化与河套文化的关系,挖掘巴彦淖尔文源,梳理巴彦淖尔文脉,塑造巴彦淖尔文魂。实施“北疆文化”研究阐释工程、精品创作工程、文化惠民工程,持续丰富河套文化内涵,彰显河套文化气度,展现河套文化的历史之重、民族之融、人文之美。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创作导向,深入开展乌兰牧骑“学·创·演”活动,调动文艺工作者勇攀“文艺高峰”的积极性,创作《乌梁素海》、《新华林场》,提升《月上河套川》、《我的家乡》、《沙枣花开的地方》、《大美河套川》、《驼乡之恋》等作品质量。开展北疆文化惠民演出展演,策划推出以“北疆文化”“民族团结”为主题的展览展会、戏剧节、音乐节、艺术节、演唱会等,丰富“旅游+”新业态,把北疆文化融入景区建设、线路设计、讲解体验等。
(二)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、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、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“活起来”。发展“文物+旅游”,实施阴山岩刻数字化展示、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展示、古籍数字化保护、秦汉长城障城、河套粮库旧址群—三道桥粮库旧址修缮工程等项目。积极推动阴山岩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。推动博物馆与文化创意、旅游休闲有机融合,把各类博物馆培育成为科普体验、文化体验、研学旅行、休闲旅游基地。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。发展“非遗+旅游”,布局建设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、非遗就业工坊、非遗传承实践教育基地、非遗特色村镇、街区,提供丰富的研学旅游、文化旅游项目。到2025年,创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2个。
(三)推动红色文化与红色旅游深度融合。深入挖掘巴彦淖尔防沙治沙、水利建设、民族团结、守边护边等方面的红色资源,赓续红色血脉。保护好、管理好、运用好红色资源,推动兵团博物馆红色旅游景区提档提质,实施刘光子英雄事迹馆等项目,把乌梁素海、新华林场、乌兰布和沙漠、三盛公水利枢纽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、青少年研学基地、旅游观光基地,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、生态旅游、国防教育、民俗文化有机融合。
二、打造旅游优势品牌
(四)优先发展自驾游。依托巴彦淖尔沟通华北和大西北、贯通大西南、连接蒙古国的交通优势,统筹推进“风景道+景区+乡村+自驾车营地”建设。积极融入331国道、黄河“几字弯”等全区自驾游精品线路,开发阴山峡谷探险、戈壁寻石、穿沙探秘等自驾游产品,打造“渡·阴山”品牌,穿越山水林田湖草沙地貌,感悟千年历史文化。完善自驾游标识导览、充电、补给、通讯等配套设施,建设落地租车、异地还车旅游租车服务网络,构建“路景营”全方位、立体化的自驾旅游体系。各旗县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规模的自驾车营地,全市总量达到10个。
(五)加快发展露营游。以国省干道为轴,在草原森林、湖泊水域、农耕田园、山地峡谷、近郊公园及自然公园等区域,科学规划布局营地,深度融合文化、体育、艺术等要素,差异化、多元化发展露营旅游。重点在镜湖、乌兰布和沙漠、乌拉特草原打造高品质特色露营地。各旗县区依托有条件的景区、公园、重点旅游村镇等,至少打造1处露营休闲功能区,支持各旗县区打造休闲露营综合体。到2025年,全市露营地数量达到17家,其中等级露营地1家。
(六)大力发展度假游。深度发掘田园、戈壁、温泉、草原等资源优势,支持浩彤田园康养小镇、乌拉特后旗温泉康养小镇、188体育app生态福地莫尼山泉小镇度假基地建设,打造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。推动188体育app阿力奔草原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尽快落地,提升旅游度假建设水平,打造住宿餐饮、文化体验、精品演艺、生态休闲等核心度假产品。到2025年,国家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达到3个。
(七)积极发展康养游。推进健康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,依托森林、沙漠、温泉、中医药等资源,发展候鸟式康养。支持有条件的旗县区推出森林氧心、草原疗养、沙疗沙(药)浴等康养产品。到2025年,推动创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家,培育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2家。
三、培育特色旅游业态
(八)重点发展乡村游。因地制宜挖掘和优化乡村旅游资源,突出乡土风情、乡居风貌和文化传承,注重农文旅融合,打造特色鲜明的巴彦淖尔“旅游+乡村振兴”品牌。将河套非遗小镇打造成为“河套民俗文化印象体验地”。各旗县区根据实际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,打造一批乡村文化建设样板村镇。到2025年,新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个,非遗特色村镇、街区6个,高品质打造7个乡村民宿、休闲农庄(牧场)、乡村露营地、乡村主题酒店,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。
(九)推动发展冰雪游。加大冰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,利用冰雪、流凌、民俗等资源,因地制宜发展冰雪旅游。推动乌梁素海冰雪运动教育培训基地项目落地,与阿力奔草原休闲旅游度假区联动发展冰雪度假旅游。提标升级临河区多蓝湖、乌拉特中旗漠北滑雪场。推出“水煮黄河”、乌梁素海冬捕冬钓、冰雪那达慕等冬季旅游品牌,开展“冰雪+体育”、“冰雪+民俗”、“冰雪+演艺”等丰富多彩的冰雪活动。
(十)提升发展边境游。实施甘其毛都口岸国门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。以乌拉特中旗国防教育综合训练基地为中心,连接川井国防小镇、新忽热古城、古长城遗址、甘其毛都口岸等,形成边境旅游线路。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、购买车(船)票、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。加强导游以及景区、酒店等服务人员外语培训,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。
(十一)优化发展草原、森林、沙漠旅游。重点推动阿力奔草原休闲旅游度假区、塞外塔拉·杭盖部落草原旅游度假区等向多元业态模式转变。推动实施乌拉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,完善配套服务体系,促进森林旅游与民俗旅游、冰雪旅游、度假旅游、康养旅游、自驾旅游融合发展。加强乌兰布和沙海湖旅游区、巴音温都尔沙漠自驾区等建设,提升沙漠旅游服务水平。
(十二)持续发展工业游。以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旗县区重点工业企业为核心,结合天赋河套、圣牧高科、河套酒业、大中矿业、三胖蛋、陕坝味道等特色产业项目,形成“河套观光工厂”系列产品。围绕商旅、研学、亲子等重要客群,设计参观路线和专属活动,把“博物馆”、“课堂”、“餐厅”、“乐园”等业态搬进“工厂”。
(十三)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。鼓励引导景区景点和文化场所,利用文旅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,建设一批数字展馆、虚拟景区等设施。丰富夜游产品,指导园区、景区开发沉浸式剧场、光影秀、水幕电影等夜间游览项目,举办博物馆之夜、美术馆之夜等活动。
(十四)推出精品旅游线路。以文脉、山脉、水脉为经络,串联景区景点,打造沿山、沿河、沿边特色旅游线路。推出“潇洒走一回·金秋葵海游”、“渡·阴山”重走昭君出塞路自驾游、“水畔花间·畅游河套”乡村游、“走西口”人文特色游、“三北奇迹”生态治理游、“神奇塞北”考古探秘游、“北疆秘境”国防研学游、“河套灌区·千年基业”科普研学游等线路,打造“畅游、乐游、漫游”全域旅游新格局。
四、提升旅游产业能级
(十五)做优做强市场主体。坚持项目为王,招商为要的工作理念,引进一批龙头企业,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。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景区、街区提标升级,推动浩彤现代农业观光园、莫尼山泉旅游区等争创4A级景区。提升改造黄河湾步行街,提高旅游街区建设品位。持续推动乌拉特中旗亚高原体育综合训练基地、国防教育综合训练基地、阿力奔草原休闲旅游度假区、乌拉特后旗温泉康养小镇、镜湖自驾车营地等项目建设,打造非遗体验、探险露营、高空跳伞、热气球飞行等新业态、新产品。各旗县区根据实际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旅游项目。
(十六)激发文旅消费活力。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,鼓励各旗县区举办文化消费季、消费月、消费周等,积极培育文娱旅游、国货“潮牌”等新型消费。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、淡季免费开放、区域联票合作模式,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。各旗县区、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要开发一批有文化、有市场、质优物美的文化旅游商品。积极争取并打造内蒙古礼物体验店10个。丰富旅游体验内容,推动演艺进景区,大力开发驻场演艺、公园夜游、灯光秀和沉浸式体验项目,以精品演艺聚人气、展形象、塑品牌,打造旅游消费街区、集聚区,建设一批文商旅综合体。各旗县区分别推出一部展示地域文化、展现时代精神的常态化演出剧目或旅游演艺项目。支持文化场所增强旅游休闲功能,引导博物馆、文化馆等延长开放时间。
五、优化提升服务保障
(十七)完善旅游交通网络。全面提升旅游通达性和便捷度,拓展“两站一场”等客运枢纽旅游服务功能,加强景区、街区、商圈旅游咨询服务点、导览标识牌等基础设施建设。鼓励发展通航包机飞行、空中游览和铁路旅游业务,开通赴各大景区的旅游直通车。畅通高A级景区道路,优化核心景区路网,完善道路沿线驿站、标识标牌、旅游厕所、停车场等服务设施。提升“旅游公路”形象,以G242风景廊道、G331国道、G335国道、G110国道、G6高速、G7高速为骨架,打造全地貌景观交通旅游风景带。
(十八)完善旅游服务设施。系统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,根据景区景点、旅游线路科学布局游客集散中心、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,提升充电、加油、餐饮、消费等综合服务功能。到2025年,新建2处以上旅游驿站等服务场所。实施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,争创全区示范性旅游厕所。
(十九)推进智慧体系建设。借助自治区实施的“云游内蒙古”工程,搭建起全市互通共享的智慧文旅数据平台,构建覆盖全市的智慧旅游、智慧营销体系。加快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,普及景区电子地图、语音导览、互联网售票、移动支付等智慧化应用。
(二十)打造餐饮住宿品牌。大力培育老字号餐饮企业,推动名品、名店等进景区,举办“巴彦淖尔味道”系列活动。依托“天赋河套”品牌,推出一系列具有美食元素的文旅活动和美食线路。各旗县区要打造“一桌”地方特色美食,以“小餐桌”撬动旅游大消费,推动全市特色餐饮、美食集聚发展,打造“河套美食集聚区”。持续加强文化主题酒店、休闲度假酒店和快捷连锁酒店的建设力度,加快星级酒店、旅游民宿提档升级,支持各旗县区引进五星级连锁酒店。到2025年,新建或新评10家星级饭店、绿色旅游饭店。
六、擦亮文化旅游名片
(二十一)塑造核心宣传品牌。借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和国家级宣传平台的宣传效应,全方位、常态化宣传推介巴彦淖尔文化旅游新形象。深化城市营销理念,在城市品牌定位上下功夫,打造城市IP、线路IP、产品IP、美食IP等。有效整合文化旅游对外宣传营销资源,统筹各级媒体传播平台和渠道,打造“政府+企业+媒体”共建的全城、全平台、全网络、全终端传播新路径。策划开展抖音挑战赛、达人直播秀、视频创作等赛事,讲好巴彦淖尔故事,让“巴彦淖尔·卓尔不凡”响彻全国各地。
(二十二)创新主题节庆营销。以“一地一品、一地一节庆”为目标,持续办好以弘扬河套文化为主题的河套文化艺术节、“魅力乌拉特”西部民歌会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。开展5·19中国旅游日、5·18国际博物馆日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、那达慕、丰收旅游季、冰雪旅游节等重点文旅活动。各旗县区策划实施一批叫得响、传得开、立得住,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新型节事活动,通过活动引流、兴产、兴城。
(二十三)强化区域文旅协作。持续深耕国内市场,积极融入京津冀、蒙甘宁、蒙晋陕、呼包鄂乌等协同发展区域,开展宣传推介,设立营销推广中心。加强与重点客源地、周边盟市、沿黄旅游协作城市间的文化旅游交流,在线路整合优化、联合促销、市场共建等方面加强合作,开发跨区域精品线路。积极拓展境外市场,立足口岸优势,加强与蒙古国南戈壁省交流合作,逐步形成资源共享、客源互送、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。
七、保障措施
(二十四)强化组织领导。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文化旅游部门组织实施、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,加强统筹协调,推动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对引进大企业、大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“一事一议”、“特事特办”,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,敢为、敢闯、敢干、敢首创,承办国家、自治区和市级重要会议和活动,争先创优,争名升位。
(二十五)强化政策支持。用好各类财政资金,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级资金支持,吸引社会资本投入,构建旅游业多元投入机制。依法依规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。用好各类财政、金融、投资政策,鼓励各旗县区利用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,支持利用闲置建筑物、腾退宅基地等开发文旅项目。
(二十六)强化人才培育。加强创意策划、市场营销、旅游管理等人才培养力度,持续引进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。鼓励政府、企业和高校共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,建立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智库,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建设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,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企业领头人。加强导游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,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旅游专业技能培训。
(二十七)强化市场监管。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建设,提高从业者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,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提升监管质量,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诚信体系。加强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虚假广告、欺客宰客、恶性竞争、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,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。畅通投诉受理渠道,及时处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。守住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底线,树立巴彦淖尔文化旅游良好形象。